胜诉在群恒 | 涉嫌诈骗罪成功取保并撤案,精准区分刑民界限,促成无罪结果
陈某家属在拘留期间紧急委托我所杨梦律师介入辩护。杨梦律师系我所专职刑辩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领域,亲办众多刑事案件,在诈骗类犯罪、取保候审申请及审前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接案后,杨梦律师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陈某,全面了解案发经过、收费明细、办理进展及资金去向,并与家属深入沟通,迅速制定了“无罪辩护+积极退赔”双轨并行的阶段性方案。
三、陈某案发时无经济来源、退赔能力有限,在此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沟通和家属配合,在侦查阶段尽早化解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从而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客观行为:陈某并未虚构代办能力或提供虚假材料。其办理过程真实存在,未通过伪造证件、虚假承诺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
被害人认知:各被害人系基于对陈某在行业内口碑的信任自愿交费,并非因陈某实施欺骗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因果链条。
财产损失本质:被害人未能获得成功办理的资格证,其损失本质为合同履行利益落空,属于民事违约的损害赔偿范畴,而非刑法意义上因被诈骗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双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陈某未能履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害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而非启动刑事追诉。
二、积极促成全额退赔,从事实上消除报案基础
在论证不构成犯罪的同时,杨梦律师深知,只要被害人损失未获弥补,公安机关仍会基于“社会危害性”考量而倾向维持立案。为此,律师积极与陈某家属沟通,引导家属正视债务、主动作为。在律师协调下,家属与陈某原所在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在了解陈某实际处境后,协助整理出完整的交费员工名单及对应金额。杨梦律师逐一与各被害人沟通,说明陈某并非恶意诈骗,而是遭遇连环困境导致暂时无力偿还,并代表陈某真诚致歉。经过多轮协商,陈某家属在最短时间内筹齐款项,向全部交费人员全额退还代办费用,各被害人分别出具收条及谅解书,明确表示“仅希望拿回办证款项,不认为陈某构成诈骗,亦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至此,本案的报案基础——被害人经济损失——已彻底消除。
三、持续与办案单位沟通,推动侦查机关依法撤案
在提交法律意见书和完成退赔取得谅解后,杨梦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多次与承办警官当面沟通,反复强调以下核心观点:①全案无任何证据证明陈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②被害人损失已全部退赔并出具谅解书,社会矛盾已化解;③本案本质为民事委托合同纠纷,不应通过刑事手段干预民事争议。最终,公安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陈某无犯罪事实,依法作出撤案决定。同时,在撤案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某在羁押多日后重获自由。

顺利撤销案件,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陈某不构成犯罪,不留案底,不影响后续就业与生活;
全额退赔化解纠纷,所有被害人费用全部退还并出具谅解书,民事层面的债务纠纷亦得到妥善解决;
刑民精准区分,本案从“涉嫌诈骗刑事拘留”到“民事委托合同纠纷”最终定性,充分体现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至此,陈某从刑事追诉的阴影中全身而退,生活与工作秩序得以恢复。杨梦律师以专业、敬业和温度兼备的辩护服务,切实守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清白,亦再次彰显了我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审前有效辩护”的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