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案件单指《刑法》第180条第1至3款所规定的发生在证券市场领域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由于该类案件涉及大量证券专业知识,相关法律规定未臻完善,实践中频发争议问题。为确保审判质量,现以典型案例为基础,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进行梳理总结。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案件单指《刑法》第180条第1至3款所规定的发生在证券市场领域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由于该类案件涉及大量证券专业知识,相关法律规定未臻完善,实践中频发争议问题。为确保审判质量,现以典型案例为基础,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进行梳理总结。
本案确立了两个重要裁判规则:其一,取保候审期间为“制造”立功而主动约购毒品再予以揭发的,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构成立功;其二,被告人上诉案件中,一审判决对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认定有误的,二审应予纠正并写明,但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约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根据2010年网络赌博意见,认定赌博网站代理的核心标准是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但入库案例进一步明确:即使未发展下一级账号,只要行为符合代理特征——如购买上下分功能的ID、为赌客提供上分下分兑换服务、通过差价和平台奖励获利——本质上就是代理行为,可以认定为代理。
潘某洪作为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收受投标人好处费后,在评标中给予对方控制的目标企业明显高分,使其中标4.27亿余元的项目。法院认定该行为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且涉案中标金额巨大,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刑法第223条规定的串通投标罪。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常态化扫黑除恶已经做了好几年,为什么还要再来一次为期一年的集中攻坚?公开部署里讲得很直白:因为黑恶犯罪在变异。官方概括成”四个转变”——
你被拘留后,我尽快安排第一次会见,不拖;
每次会见前,我先把已有的材料看一遍,带着问题去见你,不是去陪你聊天;
你签的每一份笔录,我都教你怎么核、哪里能改、哪里必须坚持;
每一个程序节点——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开庭、宣判——我都书面提出意见;
你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我逐项核对,该提异议的提异议。
本案是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信托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信托领域职务犯罪直接危害信托资金安全,不仅给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可能引发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危害整体金融稳定。本案中,被告人曾某身为贷款审批审查人员,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规签批上报材料并促成贷款发放,造成信托公司巨额经济损失,严重影响金融信托资金安全。司法机关对曾某依法定罪量刑,发挥了警示作用,起到了震慑效果,有力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多发于采购、教育、金融等掌握资源分配权的领域,其本质是将职务权限变现为个人私利,不仅破坏企业内部管理秩序,更侵蚀市场公平竞争的根基。
2026年10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外公告了第一期助贷平台申请加入互联网贷款自律工作委员会筹备组的相关进展情况,携程金融、乐分期(分期乐)、小赢普惠等15家助贷公司按要求提交了经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是否存在挪用信贷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据公开报道,此次专项审计的重点在于还款资金流转环节,要求覆盖审计期内的全部月份与全部合作金融机构,覆盖正常还款、提前还款、逾期等全部还款状态,覆盖全部还款路径,即行业所称的“四个全覆盖”。
在职务犯罪的刑事辩护与司法审判实践中,自首与立功始终是从宽处罚的两大核心法定情节。与一般刑事犯罪相比,贪污贿赂及渎职类职务犯罪的自首、立功认定适用更为严格的司法规则,其认定标准更为精细,裁判边界也更为明确。这一领域既是实务争议的高发地带,也是当事人及基层法律工作者极易产生认知偏差的环节。实践中,不少人将”被动交代”误认为”自首”,或将”普通检举”等同于”立功”,从而与宝贵的从宽机会失之交之时。
杭州程达群律师,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2007年12月首次执业,执业证号13301200710863924,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望座四幢西楼601-603室。专注刑事辩护、重大刑事案件辩护、职务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具有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在读)学位,拥有基金从业资格,系浙江省首批死刑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团队成员。曾代理方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25)浙0681刑初***号),通过论证当事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与作用,成功争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