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功辩护:300余名民工工资案当事人获缓刑——杭州程达群律师代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旨在通过刑事手段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公司未能支付工资与个人恶意欠薪的界限、如何认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主观故意、如何在案发后已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进行量刑辩护,始终是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杭州程达群律师代理的方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案号:(2025)浙0681刑初***号),是这一领域的典型案例。

一、案情简介

浙江某公司在诸暨市某公寓项目建设过程中,分别招募了七个班组在该项目中施工。至2024年2月7日,该公司拖欠上述七个班组的300余名民工工资共计3810167元。

同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上述民工工资3810167元,并要求于同年2月9日前书面报送改正情况及相关凭证。被告人方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当日签收该改正书。

然而,在该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达1000余万元的情况下,方某未支付上述工资。案发后,涉案七个班组的相应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以下方面:

争议焦点一:被告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认定?

公诉机关指控方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对公司的欠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然而,辩护人提出,方某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公司股份,只是拿工资的受雇人员,并非公司最终受益人,工资不能发放的原因在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某的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

争议焦点二:案发后工资已支付完毕对量刑的影响

案发后,涉案七个班组的工资已支付完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得到保障。这一事实对量刑具有重要影响,需要在辩护中充分体现。

争议焦点三:认罪认罚及悔罪表现的量刑价值

方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无前科,这些情节是否足以支撑缓刑的适用,是庭审中需要重点论证的问题。

三、代理策略

针对上述争议焦点,杭州程达群律师制定了以下辩护策略:

策略一:精准论证当事人的从属地位

程达群律师在证据审查阶段,重点审查了公司登记管理档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银行回单等材料,梳理了公司内部的管理权限和决策流程,论证了方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实际管理中受制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客观事实。通过精确界定方某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争取从犯认定和从轻处罚奠定了基础。

策略二:充分利用案发后补救行为的量刑价值

案发后,涉案七个班组的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得到充分保障。程达群律师在辩护中强调,这一事实表明社会危害性已得到有效弥补,应当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充分考虑。

策略三:全面挖掘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程达群律师系统梳理了方某的量刑情节,包括: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工资已全部支付,社会危害性已有效降低;方某无前科,系初犯,品行良好;方某积极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结合上述情节,他提出了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四、最终结果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方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方某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劳动报酬已经支付,依法从宽处理,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宣告缓刑。

判决:被告人方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五、办案启示

第一,准确界定责任主体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辩护的关键。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责任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涉嫌该罪时,需要准确界定个人在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区分真正的决策者与名义上的管理者,避免责任主体的不当扩大。

第二,案发后的补救行为对量刑具有重要影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设立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案发后主动支付拖欠的工资,既有效弥补了社会危害,也体现了行为人的悔罪态度,应当作为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

第三,认罪认罚制度的合理运用。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中,认罪认罚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更为宽缓的处理结果。律师在认罪认罚过程中,既要准确评估案件的法律风险,也要充分挖掘有利于当事人的量刑情节,确保认罪认罚的收益最大化

第四,精细化辩护的价值贯穿始终。 从侦查阶段的会见了解案情,到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和量刑情节挖掘,再到审判阶段的法庭辩论,每一个环节的精细化操作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本案中,正是通过对在案证据的逐条梳理、对当事人在公司中地位的准确定位、对量刑情节的全面挖掘,才为缓刑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杭州程达群律师在方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精细化辩护,充分展现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从准确界定当事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到充分利用案发后工资已支付完毕的事实,到系统梳理认罪认罚、无前科、积极缴纳罚金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每一步都体现了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控和对法律规定的深刻理解。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或其他刑事案件的追诉,需要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可联系杭州程达群律师团队进一步咨询。

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https://www.qunhenglawyer.com

程达群律师联系电话:13805776194  0571-86837343

类似文章